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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鲤城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22 | 字号:

附件2:

 

2019年度

 

鲤城区直机关党工委

部门预算


      

 

2019年度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9年度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鲤政财2019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制定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机关党建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督促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积极推动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交流轮岗。

(三)会同区委有关部门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的评议检查,把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与干部考核、机关效能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查检查和指导。

(五)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进行检查。

(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

(八)对部门党组(党委)和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区委《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向区委报告情况。

(九)加强与部门党组(党委)的协调沟通,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

(十)完成区委赋予的其他职责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区直机关党工委

财政核拨

6

5

区直机关党校

财政核拨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突出抓实基础、制度规范、典型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所有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促进机关党的工作更好服务保障区委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抓好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和规范机关舆论阵地建设,不断提升“鲤城机关党建网”门户网站和《鲤城机关党建通讯》的影响力,教育引导机关党员明辨是非,自觉规范线上线下言行,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掌握主动权。

(二)持续深化机关党员思想建设。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谋划、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办好“机关党的建设系列学习讲座”,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为机关党员干部授课,加强对机关理论学习的引领。

(三)持续提升机关党组织的组织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机关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深入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落实,统筹其他领域党建工作。

(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机关氛围。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牢固树立并践行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作风,持续做好党委系统(第二序列)28个单位绩效管理评估,注重总结探索,改进完善绩效考评的方式方法,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绩效考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持续弘扬文明和谐时代新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带群建工作要求,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依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深化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结合元宵、三八、五一等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收入预算为196.23万元,比上年增加6.7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2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6.23万元,比上年增加196.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万元,公用支出16.74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6.23万元,比上年增加6.7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49.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6.90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5.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4名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目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项目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注: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均未作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均未作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均未作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万元,比2018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采购预算和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直机关党工委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直党工委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